“鉴宝专家”“竞拍人”均为群演
以展览费等名义骗取400余万元
“本案中,被害人之所以相信被告人并支付拍卖费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信公司所谓的‘鉴宝专家’,并参与了被告人组织的‘拍卖会’。”刘泽说,这些公司的“鉴宝专家”实际并无鉴定资质,举办的“拍卖会”常在大型酒店宴会厅,场面看似气氛热烈,实际上频频举牌的“买家”是由被告人出资招募的群众演员冒充,会托(群演)会根据被告人的安排,不断烘托气氛、抬高价格,但举牌的最终价格不会到达藏品保留价,以保证藏品流拍。
在进入拍卖会场的时候,涉案公司员工会刻意陪同被害人聊天,不让被害人和虚假买家有交流的机会,以免群演露馅儿。
刘泽表示,在被害人的藏品流拍后,为了防止被害人发现异常,涉案公司员工会在门口把守,并与被害人逐人单独私聊,继续吹嘘藏品价值和市场前景,劝说被害人将拍卖进场费转为私下洽谈费或缴纳高规格进场费升级拍卖场次。
虚构的大师身份、伪造的拍卖盛景、环环相扣的话术,都让被害人丧失判断,越陷越深。经法院审理,已认定被告人郭某等二十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到十三年六个月不等刑罚,现该案已生效。
“定期返利”,以投资藏品、销售分成等名义,宣传保本高额返息,骗取被害人的投资款;
“代为拍卖”,即以召开拍卖会、展销会等名义骗取鉴定费、展览费、拍卖预收费(即标底费)、入场保证金、洽谈费等费用,实际不召开或召开虚假拍卖会,造成藏品流拍。
本想投资“名家画作”发财
北京三中院刑二庭法官刘泽介绍:“(宁某)谎称有新加坡商人出价1400万元购买某名家画作,而这幅画在北京400万元就可以收到,其间有1000多万元的利润,宁某反复劝说朱某与其一同收购该画并出售牟利,并冒充新加坡商人电话联系朱某,表示愿意加高出价,逐步骗取朱某信任。在高利润诱惑下,朱某终于心动。”
经法院审理,以宁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现该案已生效。
八成受害人为中老年人
擦亮双眼不要轻信“鉴宝专家”